牵住“牛鼻子” 海口市委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口市委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进海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建设、打造“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的重大举措,以上率下,树导向、立标杆、做示范,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统筹谋划全局 层层抓好落实   海口市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要求,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统筹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多措并举,层层抓好落实。   ——主动定位角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应尽之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市委主要领导在多种场所曾这样强调。市委常委会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多次,专门听取纪委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安排,专题研究作风建设、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反腐败领导工作机制等问题,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研判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动向新特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明确责任分工。健全责任体系,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出台了《海口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并分解了59项任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召开了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出台了《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承担的8项责任和各级纪委(纪检组)承担的7项责任。该《意见》明确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委“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格局更加明确,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已见成效。   ——领导率先垂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如何,第一责任人是关键。市委主要领导作为市委“第一责任人”,主动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情况,几乎是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对海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牵头抓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给纪委加担子、解难题。市政府主要领导积极抓好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召开市政府廉政暨纠风工作会议,对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市委班子其他成员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在市委的带动示范下,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细化具体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和落实主体责任的链条。如市政市容委召开城管队伍作风整顿大会,颁布 “五条禁令”,开展“严纪律、正作风、强基础、树形象”主题活动;高新区党工委出台《党工委领导班子议事暂行规则》、《区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和《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得到较好落实。   ——狠抓考核检查。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深入了解“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突出“两个责任”内容,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改进考评方式,将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社会公开评价与内部民主测评结合起来进行量化评分定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全覆盖。   ——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对排名靠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约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手段予以责任追究。出台“一案双查”办法,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事实和应负的责任,又要查清发案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