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款旅游受处理 廉洁过节有要求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近日,海口市纪委对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借组织外出学习之机用公款旅游问题进行了查处,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
2014年5月,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组织两批小学教师和教研人员到西安参加教学研讨会和研修班。期间,在未经请示院领导的情况下,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带队工作人员同意部分参会老师前往华山、兵马俑、华清池等景点旅游,并将部分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费用通过公款报销。
海口市纪委对这起典型的顶风违纪案件作出严肃处理:给予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副院长杨栩栩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办公室主任宋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办公室副主任温海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市教育局党组对市教育研究培训院院长张卫东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参加旅游人员补缴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国庆将至,海口市纪委对全市各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接待;严禁以各种名义为由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打高尔夫球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停放;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者接受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
国庆期间,海口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明察暗访,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严重违反纪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海口市纪委欢迎公众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898-68722792。电子邮箱:zfjs@haik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