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召开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会议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近日,海口市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会议,市、区纪委案件检查室、信访室、案审室、案管室(案管人员)和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全体人员以及四个区纪委、市公安局纪委、市国资委纪委、市直机关纪工委、保税区、高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等近80人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湖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全省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精神,海口市纪委副书记林耀平分析讲评了去年全市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并对今年查办案件工作进行部署。   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聚焦反腐败中心任务,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2件,移送司法机关29人,处分170人,其中处分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52人,挽回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查处的大要案有:市农财系统在拨付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过程中受贿窝案、琼山区住建局违规办理29宗建设项目复工背后的腐败窝案、琼山区人大原副主任王文信受贿案、市农业局原副局长辜海燕受贿案等。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查办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庸懒散奢贪”专项治理中干部作风方面的案件。进一步强化线索经营意识,加强对线索的评估和研判,分“级别”管理和使用案件线索,做到“盯住一批、在查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效果。强化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审计、国家安全机关的协作办案机制,切实解决办案中追逃难、追赃难、“两非”人员取证难的问题。今年,海口市纪委将通过每个案件检查室联系2到3个基层办案单位的方式加强对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推动全市办案工作均衡发展。   李湖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败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树立案件检查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主业主责的意识,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一批重要领域和部门的腐败案件。要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认真总结查办案件经验,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和教训,督促发案单位完善制度机制,运用查办案件成果开展警示教育。要切实加强办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办案人员的组织指挥能力、协调配合能力、指导督办能力、调查取证能力、总结分析能力,严明组织纪律,着力培养办案人员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坚强的党性以及实事求是、无私无畏、敢于担当的政治品质,努力锻造成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的反腐败“铁军”。   会议还通报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