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以制度创新为动力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浙江省在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过程中,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加强整体规划,加大创新力度,抓住重点领域,抓好制度执行,着力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着眼长远,整体规划,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前瞻性。省委十分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中长远规划,省委常委会议、省委书记办公会议多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省委书记赵洪祝同志强调,要把2010年作为浙江省的“制度建设年”来抓,各级各部门要以制度建设为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提高制度建设的长远性和系统性,省纪委出台了《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9—2012年制度建设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计划分工进度表,列出了5大类共73项制度,并将制度建设任务分解成目标、责任具体的工作项目,落实到省直牵头、参与单位。11个市也相继制定了制度建设的工作计划。2009年以来,省、市两级共修改和制定了近2000项反腐倡廉规章制度,涵盖反腐倡廉建设各个方面。   二、注重特色,贴近实际,突出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性、适用性。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努力探索建立和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形成了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法规制度。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教育类制度16项、监督类制度83项、预防类制度44项、惩治类制度16项。如,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省委制定出台了《浙江省规范市、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暂行办法》、《浙江省领导干部考察人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暂行办法》等4项制度。省政府用制度规范政府投资活动,制定了《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保障政府投资效益和资金安全。针对浙江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家庭成员从业多样化,国家工作人员利益冲突行为亟待规范的情况,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出台《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省发改委强化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制定了《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公务卡制度、银行账户管理、“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从源头上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省国土厅、省国资委也在各自领域出台了多项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有关人、财、物的各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三、加大创新,重点突破,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性、针对性。在加强整体规划的同时,引导全省各市、县加大制度创新力度,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纠建并举,重点突破,有效破解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如,嘉兴市制定了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办法、招投标条例等一批制度。针对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衢州市建立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促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针对“一把手”权力运行难以规范的问题,丽水市推行以“七个不直接分管”为主要内容的权利制衡工作制度。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出现的问题,温州、宁波、湖州、舟山等地建立完善了网络举报体系、腐败风险预警、社会舆情研判和快速反应等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强化执行,务求实效,提升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稳定性、严肃性。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问题,对影响制度执行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排除制度执行中的阻力,为制度执行创造良好环境。同时,开展经常性的制度评估和清理,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问责机制,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等影响制度力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