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察厅聘请12名第六批特邀监察员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2月8日下午,省监察厅召开聘请第六批特邀监察员会议。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委统战部有关领导、省监察厅第五批特邀监察员和第六批特邀监察员、省委统战部党派处和省纪委省监察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28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对第五批特邀监察员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会议强调,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的高度认识特邀监察员制度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特邀监察员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将特邀监察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好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和协调配合工作,重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双重监督作用、参谋咨询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特邀监察员工作的服务和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特邀监察员情况通报制度,列席会议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和活动登记考核制度,使特邀监察员工作规范化和经常化,为特邀监察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努力使特邀监察员参政有舞台、议政有条件、监督有对象、活动有保障。 会议要求,特邀监察员要加强学习,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珍惜荣誉,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积极主动地建言献策,积极参加监察机关组织的活动,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参谋咨询作用、执法监察的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宣传引导作用。 据了解,海南省特邀监察员工作从1992年省监察厅聘请第一批特邀监察员开始,到2010年1月,省监察厅先后聘请了五批近70名特邀监察员,均为政治素质好、学有所长、具有很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的各党派人士。省监察厅积极组织特邀监察员参与行政监察工作,同时主动接受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注意听取特邀监察员就有关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做好特邀监察员反映问题的办理和反馈工作,特邀监察员也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和优势,积极投身于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了反腐倡廉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会上,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丁伯东为省监察厅12名第六批特邀监察员颁发了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