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决议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2009年9月29日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29日在海口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1人,列席149人。中共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   全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加强和改进我省党的建设、开创海南科学发展的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全会审议通过了王为璐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报告和中共海南省纪委、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意见》。   全会认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之际,在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召开的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形势,深刻阐明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对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全会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全面学习领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推动海南经济特区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使各级党组织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全省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海南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   全会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按照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按照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要求,协助党委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按照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的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要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协助党委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机制制度创新,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   全会指出,党的事业愈发展,党的建设愈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愈要抓得紧而又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确保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   第一,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建立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纪律保障机制,继续加强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洋浦保税港区建设、农垦体制改革和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   第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的集中统一。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中央和省维护稳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决反对分裂破坏活动,坚决抵制破坏民族团结、挑拨民族关系、制造民族矛盾的言论和行为。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第三,按照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宗旨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执行力较弱等突出问题,狠治浮躁之风、玩乐之风、庸俗之风、懒惰之风,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加强农村基层、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公用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第四,坚决惩治腐败,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五,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深入开展“制度执行推进年”活动,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保障作用。认真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切实打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础。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意见》,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真正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在全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中当先锋、作表率。   全会号召,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拓进取,迎难而上,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为促进海南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