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关注海口:有效监管 精准处置
2022-04-24 11:50:55 作者:孙荣省 编辑:蒋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
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基础,是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最初一公里”。对问题线索进行有效监管和精准处置,是纪检监察机关管控工作风险、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环节,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海南省海口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对问题线索处置的有关规定,全流程紧盯问题线索监管重点环节,对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全程跟踪督办、强化规范管理,持续推动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加强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摸得透、瞄得准。问题线索前期做到精准研判,后期就能高效处置。海口市纪委监委建立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专题会,要求各承办部门会前做足“功课”,对问题线索反映内容、摸排情况等进行“精准画像”,将问题线索放在单位政治生态背景中综合研判,把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处置方式的核心要义和适用情形,从而精准提出处置方式和处置意见,既避免问题线索过度初核,又确保重要问题线索不流失。对一些指向明确、反映具体的问题线索,避免浅尝辄止、以偏概全,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绝不轻易放过,防止“一函了之”“一转了之”。比如对市直某单位干部李某的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初步拟定采取谈话函询的方式处置,经过线索研判会分析后,决定转为初步核实,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该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后取得突破,并立案审查调查。该市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发挥分析研判作用,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度,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经得起反复推敲,经得起历史检验。
全程跟踪督办,线索办理提速度、减存量。海口市纪委监委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开展问题线索清理和督促办理的部署,从制度层面解决线索逾期处置的问题,出台《海口市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和案件督办规定(试行)》,建立问题线索督办“三色”过程管控机制,根据问题线索办理用时长短分别亮起蓝灯、黄灯、红灯予以提醒,并区分不同情形采取提醒督办、发函督办、通报督办和重点督办等方式进行督促办理,加强流程管控,提升处置效率,强化督办效果,杜绝线索积压、办理超期等情况。案件监督管理室与各承办部门定期核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要求承办部门把上级案件监督管理系统作为建立台账的依托,做到建账对账销账环环相扣、精准统一,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全程监督,严防线索失管失控。通过定期通报督办,提高问题线索办理时效,推动问题线索持续“减存量”。2021年11月启动问题线索清理以来,通报督办问题线索3期,督促办结问题线索473件,同比增长129.61%。
强化程序规范,分类处置转作风、增效能。严格执行上级纪委监委关于问题线索管理处置的相关规定,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着力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在线索处置工作中持续强化政治监督,提升问题线索处置的政治意识,始终把净化政治生态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期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专题会,集体研究问题线索处置、分流工作,按照问题线索的来源渠道、涉及领域、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受理问题线索数量等进行划分和流转,强化处置程序规范,注重问题线索分流科学合理,提升问题线索处置效能。实践中,对突出重点问题线索集中攻克,比如涉及单位负责人正在征求廉政意见可能影响换届进度的、优秀年轻干部拟提拔使用的、尚未办结的重点问题线索,优先消化处置,从而体现爱护干部、对干部负责;注重问题突出、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比如在自贸港建设过程中插手工程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线索,组织精干力量快查快办,增强问题线索处置综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