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海口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全部反馈完毕
2021-05-20 15:38:49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海口日报 点击:
按照十三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2月5日,市委派出7个巡察组,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市政协机关党组、市审计局党组、市统计局党组、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等11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党支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党委、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党总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港航行政执法支队党总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机动行政执法支队党委等5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4个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对市市政管理局党组开展市级公共工程项目巡察。
2021年3月3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汇报。3月31日,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十三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本轮巡察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
近日,十三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已全部反馈完毕,现将本轮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摘编如下。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不够深入,不能有效地与海口实情紧密结合、指导实践。二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班子不健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是引领和推动海口市全面深化改革和自由贸易港建设作用不强,对各单位深化改革实际情况掌握不深不透。四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存在薄弱环节。五是担当作为精神不足,将重要规划外包,疏于监管。六是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组织生活走过场。七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干部作风纪律抓得不严。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一是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扎实,推动“大外事”工作不到位。二是领导核心作用欠缺,处置涉外突发事件能力不强,对下属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搁置不解决,监管缺失。三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五是外事人才队伍与海南自贸港建设要求差距较大。六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谈话提醒工作不够重视。七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执行党务工作制度不严格。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发挥广泛团结归侨、侨眷投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不明显。二是推动和落实侨联改革任务迟缓,服务自贸港建设能力不足。三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意识不强,工作推诿扯皮。四是资金、资产管理不严,存在廉政风险。五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六是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七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主动思考不够。二是谋划和推动立法工作不扎实,法规项目审议质效不高;执法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成果运用不足。三是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不到位,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不高。四是机关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不够严格,干事创业劲头有所松懈。五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调研工作安排缺乏统筹,落实精简发文不到位。六是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七是重业务、轻党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八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九是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政协机关党组
一是贯彻中央新部署新要求不到位,未针对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二是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建言资政不够有力,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三是机关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不严。四是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不到位,发文数量不减反增,门户网站更新不及时。五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六是资金资产管理不严,存在廉政风险。七是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质量不高。八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九是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审计局党组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三个加大”要求有偏差,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不够有力。二是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主业外包问题突出,监管缺失。三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四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存在,文山会海现象突出。五是合同管理、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六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七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务干部配备不足,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八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九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落实谈话提醒制度不到位。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统计局党组
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滞后。二是履行统计职能有短板,统计监督质量不高。三是党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组议事程序不规范,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松散。四是资金管理不严,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五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六是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不够严格。七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执行提醒谈话制度不力。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一是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与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方面存在短板。二是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弱化,领导班子成员协作意识不强,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迟缓。三是履行职能责任不严不实,将基础性业务工作外包,仓库与物资储存管理混乱。四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存在廉政风险隐患。五是基层党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六是履行党管人才的职责不够到位,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较突出。七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严。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指示精神不到位,对退役军人和军属家庭关爱不够,缺少仪式感和尊崇感。二是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推动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培训力度不够。三是履行职能责任存在短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办法不多。四是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对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底数摸得不清、情况不明。五是物资采购、业务外包等工作存在廉政风险点。六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七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一是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存在短板,落实国家药品带量集中采购、健康扶贫医保等方面工作不够到位。二是医保基金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制度笼子尚未扎牢,医保行政执法人才缺失。三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强,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够严格。四是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精简发文落实不力,深入基层调研不够。五是项目采购、合同管理、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点。六是基层党务工作抓得不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七是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落实谈话提醒制度不到位。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扎实,在指导审判业务、破解司法难题、推动法院工作等方面效果不明显,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偏差,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二是主业主责抓得不实,审判和执行工作质效不高。三是攻坚克难能力欠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及其配套制度、推动诉讼调解中心建设等方面工作较迟缓。四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能力不足。五是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流于形式,执行随机分案制度不严,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防控问题较为突出。六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七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后备力量储备不足。八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没有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九是对审务督察、司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党支部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承担的责任事项没有按时推进。二是履职尽责主动性不够,推动人才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等方面工作进展缓慢。三是资金使用、资产处置、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四是基层党建抓得不严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监管不够。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党委
一是安全监督工作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存在差距,在消除城市建设事故隐患上下功夫不够。二是领导核心作用缺失,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对下属企业监管不严。三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文风不实。四是资金使用、资产处置、工程项目管理不严,存在廉政风险。五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六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缺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党总支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浮于面上、流于形式,没有交流讨论和落实措施。二是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抓得不深不细。三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网络舆情处置不及时、不到位。四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支委会、行政会混开套开。五是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六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警示教育力度不足。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通港航行政执法支队党总支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流于形式,未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二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三是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非法营运、超载超限等问题的源头治理力度不足。四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以行政会代替党委会决策。五是资产管理、资金支出等方面不够规范,存在廉政风险。六是党建工作不够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落差。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巡查机动行政执法支队党委
一是推动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扎实,综合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宽松软。二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于改革后新增监督检查事项,未及时配备人员和设备,开展工作力度不够大。三是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开展违法建筑整治督查督办不力。四是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五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队伍建设短板较多。六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
市市政管理局党组(公共工程项目巡察)
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有落差,对标自贸港建设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力度不够。二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谋划和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力度不够,个别项目推进缓慢。三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干部日常教育监管宽松软,没有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四是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推进公共工程项目跟踪监督工作进展缓慢。五是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招投标、合同管理、造价控制、资金拨付等方面存在漏洞和廉政风险。六是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审计发现的类似问题屡改屡犯。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此外,按照巡察对象管辖权限要求,本轮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四个区人民法院党组的反馈工作由各区负责具体落实,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