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纪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这些内容→
2021-08-24 11:57:04  作者:孙维艺  编辑:蒋健 来源:海口市纪委监委   点击:

       8月20日上午,海口市纪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关于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和重新使用典型案例通报发布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冯汉芬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实施办法》的出台是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真正落地的创新探索,为激励全省广大干部在自贸港建设中解放思想、担当作为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重新使用等典型案例通报发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主动学习贯彻《实施办法》的责任担当意识,要同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和《海口市贯彻〈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结合起来,把“三个区分开来”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案件办理,夯实案例通报基础。各区纪委监委和委各案件承办部门要把容错纠错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实践中,善于发现所办理案件中的可以容错的情形,予以宽容纠正。要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政绩,为被诬告错告干部澄清正名也是政绩的观念,做实每一件失实检举控告件。要克服“等靠”思想,经评估对应当澄清的,及时提出案例澄清书面建议和方案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并实施,做到一事一澄清,形成常态化。要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将诬告陷害案件办成铁案。

      二是精准执纪执法,杜绝错容乱容。一方面,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最大限度宽容干部在履职尽责中的失误错误,最大限度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要坚决防止混淆问题性质、借容错搞纪律“松绑”,切实维护纪律权威。

       三是明确任务分工,认真贯彻实施。案件审理部门要准确掌握容错纠错的适用情形、研判标准,做好容错纠错案件的审核把关。信访部门要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加大对疑似诬告陷害件转送相关部门核查工作的督办力度,督促有关部门有重点地查证,并汇总澄清正名及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及时上报省纪委监委。党风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与审理室、信访室联合筛选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同时加强对贯彻《实施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